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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登报请添加微信13880281755即可
自贡金龙水泥有限公司荣县东川沟石灰石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登报公示请添加微信13880281755即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自贡金龙水泥有限公司荣县东川沟石灰石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www.eia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
id=297574&page=1&extra=#pid702070。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名称:自贡金龙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荣县东兴镇碳洞子村,建设单位联系人:廖总,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990091444,建设单位邮编:643100。评价单位:泸州鑫通源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18号12号楼2704号,联系电话:17765326300
E-mail:568044067@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eia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
d&tid=297574&page=1&extra=#pid70207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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