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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丢失该如何补办?

发布时间:2020-05-27 22:58

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丢失登报内容模板:


XXX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证号:420XXXXXX681,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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