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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雁门硫铁矿采选、尾矿库及尾砂回收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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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雁门硫铁矿采选、尾矿库及尾砂回收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1、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雁门硫铁矿采选、尾矿库及尾砂回收利用工程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雁门硫铁矿位于四川省江油市枫顺乡杨家院村,集采选、尾矿库于一体,项目已取得合法开采手续,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126120100443,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种为硫铁矿,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0.1106平方公里,选矿厂采用破碎-磨浮-浓缩过滤脱水的选矿工艺,设计处理规模800t/d,回收率在92%以上,尾矿库为上游筑坝方式,采用干堆法进行堆放并对尾砂回收利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鼓励类项目。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①地下采场


地下采场粉尘主要采取了如下除尘措施:坑内采矿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可有效降低坑内粉尘;在井下设置通风除尘设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由通风机排出的污风中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mg/m3,爆破炮烟中有害气体CO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0~50mg/m3和20~30mg/m3,通过井下通风系统外排至地面大气中,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②矿区联络公路粉尘


本工程开采后,矿山道路两侧是粉尘污染较重的地带,只要使道路湿度保持在5~6%左右,并定期喷洒水,矿山采场及道路两侧200m以内的大气TSP日均浓度可以控制在0.30mg/Nm3(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下。


③选厂破碎粉尘


选厂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时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的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地表水水质将保持现状,仍将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域标准。


(3)声环境影响


地下采场、矿区联络公路等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经过距离衰减、隔声等治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4)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工程对地下采场回采工作面粉尘采取湿式作业,对矿区道路定期洒水作业。


废水:本项目矿井涌水采取“清污分流”措施后部分回用于采矿作业,其余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排入地表水体,选矿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地埋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及周边绿化。


噪声:工程投产后,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消音、合理布置总图等措施处理后,昼间、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固废:废石全部充填采空区;厂内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包装袋等),并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5、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见附件: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稿.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1).docx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皇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肖老师 四川省江油市六合乡杨家院村  Tel:0816-5367702


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何工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Tel:028-68656363  


登报流程:


1、添加登报微信13880281755→2、拟定内容→3、选择报刊→4、转账→5、发快递信息→6、收到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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